湖南省常德市澧县水利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郑晓菊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澧县纪委监委对水利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郑晓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郑晓菊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与党背心离德,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廉洁底线失守,让下属单位为自身私欲“买单”,且违规入股工程项目获利;欲膨胀,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采砂工作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郑晓菊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郑晓菊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来源:清廉澧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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